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达到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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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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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3、减持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0,8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其所作的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相关承诺。
6、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进行预先披露,详见2015年1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