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向祝卫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11号),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已实施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机构投资者,股票发行价格为24.50元/股,发行数量7,755,1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9.00元,募集资金净额179,978,894.9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为限售流通股,上述4家机构投资者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进行转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