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0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1月30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拟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5-004。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0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18.16亿元,美金 1,315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拟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LED节能照明产品、数位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截至2013年12月31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8.6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8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7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4.42%。截至2014年9月30日,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总资产 18.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5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42 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1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36。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8.16亿元人民币,1,315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95.15%,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1.3 %。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0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4 年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亿元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亏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27,420.77元。

 (二)每股收益:0.004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本期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铜箔等产品结构,公司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由生产标准箔转向生产锂电箔及特种箔,需对设备进行改造及工艺调整,调整初期成品率不稳定,从而影响公司产品产量,使产品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降低。

 2、公司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稀土项目收购等相关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增加,以及公司子公司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本期考虑到电线电缆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关停了部分生产电线电缆产品的设备,从而导致停工损失增加。

 3、公司本期销售规模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影响借款增加,以及票据贴现增加,同时公司本期融资成本也相对增加,进而影响利息支出相应增加(尤其是第四季度),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大幅度增加。

 4、公司高档电解铜箔二期(15,000吨)等项目已达产,但市场开拓需一段时间,而固定费用较高,毛利率相应较低。

 5、公司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搬迁至长春产业科技园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本期经营业绩。

 6、公司石油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特别是四季度),影响公司石油产品毛利大幅度减少。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06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有关事项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081号),现结合有关事项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一、西昌志能采矿权证于2015年1月被法院查封的具体时间以及公司知悉时间,公司是否就该查封事项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

 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向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地稀土”)发送了问询函,主要问询近期审计、评估工作进展以及生产情况。1月27日,厚地稀土回函说明了因涉及前期诉讼事项,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志能”)采矿权证于2015年1月被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以及目前审计、评估进展和大陆槽稀土矿浮选生产线试生产情况。公司获知有关信息后,于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资产收购事项进展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02。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相关书面文件,有关西昌志能采矿权证被法院查封情况是厚地稀土1月21日至27日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电话沟通及现场查询后得知,公司正向相关方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二、公告中所述“涉及前期诉讼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前期相关的信息披露情况。

 因公司未收到法院相关书面文件,经向厚地稀土问询,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证于2015年1月被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有关情况是厚地稀土公司经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查询得知,有关事项尚在进一步查证过程中。

 目前,公司已获知西昌志能所涉及的前期诉讼事项为自然人李和平与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以及自然人蔡日川与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贷纠纷一案。上述诉讼事项,公司已在获知的第一时间进行了披露并就诉讼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93、2014-020、2014-070、2014-081。

 三、厚地稀土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基本财务状况、核心资产(如主要的采矿权)、重要子公司等;西昌志能及其被查封的采矿权在厚地稀土资产中的重要性占比,并提供相应的分析数据。

 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在德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工商注册号513424000005821,是一家专业从事轻稀土矿开采、洗选、销售的企业。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昌志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大陆槽乡矿山采矿权,有关采矿许可证号为:C5100002010125120100517,有效期限自2008年10月至2016年10月。该矿区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大陆槽乡大陆槽村,核准开采规模为20万吨/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基本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2.67亿元,净资产7.69亿元,营业收入0.054亿元,净利润-1.38亿元。西昌志能系厚地稀土唯一子公司,大陆槽稀土矿属于厚地稀土核心资产。

 2014年11月,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将《四川省德昌县大陆槽稀土矿③号矿体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的申报材料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经合规性审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关于〈四川省德昌县大陆槽稀土矿③号矿体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的证明》(川国土资源备字[2014]112号),认为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专家人数符合规定,报送的材料要件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现予备案。根据有关储量评审意见书(川评审[2014]151号),主要评审结论为:大陆槽稀土矿③号矿体经过核实期间的生产探矿,其采矿权内的勘查程度已基本达到勘探程度,保有的资源储量可作为矿山开采和办理采矿权的依据。评审评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为:保有(111b)矿石量203.8万吨,REO51297吨;(122b)矿石量363.9万吨,REO93485吨;(333)矿石量57.7万吨,REO10342吨。伴生(333)铅10692吨,SrSO41270063吨,BaSO4271949吨,CaF2593993吨。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76。

 目前,关于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持续进行,有关审计、评估报告尚未完成。

 四、前述查封事项是否会对公司的收购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如是,请充分说明并提示后续存在的交易风险。

 根据有关《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为控制交易风险及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已按上述协议约定将德昌厚地稀土100%股权过户予公司名下;目前,交易对方未能如期完成《股权转让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按照有关《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交易对方已经违约,但是交易对方目前对所约定的义务诸如诉讼事项处理等仍然在积极的推进中,为此公司将结合后续进展情况考虑适当的处理措施。

 公司已督促交易对方成都市广地绿色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国辉尽快协调解决有关诉讼事项;本次收购事项相关的协议仍在履行过程中,最终交易价格仍未确定,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行为也尚未最终完成。在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后续进行过程中,如果因交易对方无法根据上述协议如期履行相关义务,进而引致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时,存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协议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并终止交易的可能。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