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环保趋严的形势下,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立的经营目标开展工作,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基本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全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同比减少8.54%,实现净利润9241.21万元,同比减少11.22%。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600吨/年草铵膦原药项目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初步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在绵阳制造基地启动了1000吨/年草铵膦生产线项目建设;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正在推动主体项目政府审批工作;公司本部进行了环保综合改造工作,完善了多条生产线的环保设施,极大的提升了公司整体环保治理水平,改善了生产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搬迁技改项目并投入试生产,第二批农药及中间体产品搬迁技改项目也已完成主体装置安装,进入试生产准备阶段,但受折旧、贷款利息以及相关运营费用增长等原因的影响,本期业绩继续下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新发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具体企业会计准则和补充规定。

 公司已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报表项目列示外,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注销,本年度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文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0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9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5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副董事长李立群因公有事,委托董事杨凤翝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文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42亿元,同比上升13.45%;净资产总额为11.59亿元,同比上升6.58%。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同比下降8.54%,利润总额11,358.05万元,同比下降1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1.21万元,同比下降11.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33.53万元,同比上升28.87%。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5104000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代明华、傅代国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长、高管人员201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12,057.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796,109.44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879,610.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0,603,565.39元,减:对全体股东进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共计20,244,403.3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0,275,660.59元。资本公积为424,602,566.76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已于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实施了现金分配,考虑到随着公司规模扩大,流动资金较为紧张,2015年还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公司本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并批准2014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对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4.9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分布为: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总量,向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0.8 亿元的授信总量,向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0.8亿元的授信总量,向招商银行绵阳支行申请等值人民币0.4亿元的集团综合授信总量(含全资子公司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占用2,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量(用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0.4亿元的综合授信,向华夏银行绵阳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3亿元,具体额度分布为: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会议授权总经理根据生产需要的实际情况决定贷款时间及金额,并负责签署办理贷款的相关文件等后续具体事宜。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基本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5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5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15年1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第二、四、六、七、九、十一、十三项议案及第五项议案中有关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05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尹英遂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5年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江油启明星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氯碱”)采购原材料不超过4100万元(201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2,986.18万元)、向关联方四川久远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化工”)采购成套设备不超过2000万元(201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948.27万元)。公司预计的分别与前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启明星氯碱

 1、启明星氯碱基本情况

 启明星氯碱成立于2002年12月2日,法定代表人尹英遂,注册资本8,50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江油市龙凤镇场镇,主要生产销售氢氧化钠、盐酸、液氯、三氯氢硅及其他不含危险品的化工产品和附属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058.99万元,净资产为5,120.14万元;201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营业收入6,816.38万元,合并报表净利润-613.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启明星氯碱35.5%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尹英遂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总经理来红刚、副总经理/董秘刘军任启明星氯碱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启明星氯碱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启明星氯碱主要生产销售氢氧化钠、盐酸、液氯等公司所需的产品,能够保障公司的液氯、烧碱、盐酸的供应。

 (二)久远化工

 1、久远化工基本情况

 久远化工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张海,注册资本600万元,注册地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汛东路655号,主营:工业及实验室用蒸馏、分离、混合过滤成套机械设备、汇线桥架、母线槽、开关柜(箱)、低压电器、钢桶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204.34万元,净资产为2,586.6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9.27万元,合并报表净利润371.0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久远化工10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久远化工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久远化工主要生产工业及实验室用蒸馏、分离、混合过滤成套机械设备、汇线桥架、母线槽、开关柜、低压电器等产品,能够按公司所需成套设备的技术要求为公司定制设备并保证供应。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与启明星氯碱的关联交易

 1、定价政策及依据:依据市场原则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我公司的生产需要及采购产品市场价格情况,签定具体的采购合同。

 (二)与久远化工的关联交易

 1、定价政策及依据: 依据市场原则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交易由于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我公司的需要及采购设备市场价格情况,签定具体的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液氯、烧碱、盐酸等产品是公司必需的基础化工原料,公司与启明星氯碱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

 成套化工设备是公司项目建设及技改必需投入的,公司与久远化工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新建及技改工程顺利建成投入运行。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代明华、傅代国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5-006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2月,根据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福尔森”)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绵阳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基本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连带责任担保,因四川福尔森自身经营的原因,2014年度未使用招商银行的授信额度,公司也未与招行绵阳支行签署担保协议。

 为继续培养四川福尔森的自我融资能力并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2015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为四川福尔森向招行绵阳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基本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福尔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西一巷12号

 3、法定代表人:尹英遂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化工设备的销售。

 6、股东构成: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与本公司关系:四川福尔森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四川福尔森的资产总额为923.24万元,净资产为784.5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5.95万元,净利润0.5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招行绵阳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四川福尔森向招行绵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基本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含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具体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基本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四川福尔森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川福尔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为63,02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37%,其中已审批的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2,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5-00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9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 年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一项补充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对期初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不会对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一季度、2014年半年、2014年第三季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15-00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

 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加快推进制剂业务做大做强,实现国际国内市场并举发展,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将与本部制剂业务相关的实物资产以及农药制剂资质证件整合至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作物”)进行独立运营。

 按照相关工作的进度安排,并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2015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本部制剂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并将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实物资产作价投资到利尔作物,即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住所:绵阳涪城区丰谷镇双拥路77号

 3、法定代表人:尹英遂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农药研发、销售,肥料、药肥、复合肥、化工产品及相关农资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农业、林业科技服务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7、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利尔作物总资产为1,287.90万元,净资产为632.7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02.53万元,营业利润91.95万元,实现净利润61.6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高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44.4033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原药、制剂、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及咨询;投资管理及咨询。

 四、增资内容

 1、根据四川永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永资评字(2015)4号”评估报告,以 2014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纳入此次增资范围的公司本部制剂研发、生产、销售的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为4,322.17万元,评估价值为4494.70万元。

 2、公司以前述制剂实物资产账面价值4,322.17万元及自有资金77.83万元合计4400万元出资,增加利尔作物注册资本4400万元。该增资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核准。

 3、本次增资完成后,利尔作物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构成如下:

 ■

 五、本次业务整合的相关事宜

 (1) 人员

 待本次增资完成后,所有与公司本部制剂相关的人员全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改为与利尔作物重新签订。

 (2)制剂业务和产品资质

 所有新的制剂业务由利尔作物承接,剩余的与制剂相关的业务继续由利尔作物配合公司处理直至完结,或后续择机转到利尔作物。

 本次整合完成后,公司的制剂定点核准资质合并至利尔作物,公司本部不从事制剂业务;公司所有与制剂业务相关产品资质,包括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证、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等资质,由公司合并至利尔作物。

 (3)知识产权

 所有与制剂产品相关的注册商标、制剂专利等知识产权,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转让或授权给利尔作物。

 (4)未包括在本次出资范围内的公司作物科学事业部的剩余资产,公司逐步转让给利尔作物。

 六、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制剂业务进行的整合有利于公司制剂业务的良好发展,将为公司做大做强制剂业务,实现原药与制剂并举发展的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待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暨利尔作物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将撤销作物科学事业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利尔作物增资扩股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0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15年3月3日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3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3月2日15:00 至 2015 年3月3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 年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2月25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内容

 (一)议案审议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公司董事长201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7、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本部制剂业务整合暨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2月26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5年2月26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利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3月 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传 真:0816-2845140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或填写票数)

 ■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10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9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提前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海燕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1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第一、二、三、五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年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5-004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