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0万元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32.30万元。
(二)每股收益:-0.61元(以2013年末总股本110,460万股为基数)。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于2014年5月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9,54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460万股增加至130,000万股。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2014年年度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
1、2014年度,公司下属信息科技相关企业较上年度取得了较大发展。控股子公司深圳毅能达智能卡制造有限公司以社保市场为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在金融社保、公安证件等领域应用实现突破并迅速发展,收入、利润较上年度均实现大幅增长;控股子公司综艺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与上年度相比增幅较大;参股公司北京神州龙芯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度扭亏为盈。
2、与2013年度相比,2014年度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较高;
3、2013年年度业绩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光伏行业相关资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综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综艺科技”)收购了北京掌上飞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掌上飞讯”)及VIE架构的控股公司掌上明珠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明珠控股”)的控股权,此次收购涉及VIE架构下三家公司,其中,掌上飞讯为国内的实体运营公司,明珠控股为海外母公司,其国内全资子公司北京掌上明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掌上飞讯的决策权及收益权。此次收购相关情况见本公司临2014-036号公告。公司注意到,近日国家商务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协议控制明确规定为外国投资的一种形式;对于外国投资者,《征求意见稿》规定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境内企业视同外国投资者,同时也规定,外国投资者受中国投资者控制的,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可视作中国投资者的投资。公司此次收购完成后,综艺科技持有掌上飞讯68.24%的股权,综艺科技海外全资子公司综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明珠控股68.24%的股权,收购标的的境内及境外的股权结构完全一致,且本公司为最终控制者,股权架构及实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明珠控股及掌上飞讯将纳入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此次收购将产生较大金额商誉。鉴于协议控制架构的特殊性,若相关法规及运作细则等正式明确后,对包括商誉在内的会计处理等与公司目前相关处理方式不完全一致,可能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