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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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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5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补充公告同时也是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6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2015年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新增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已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启用,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上市公司需发布股东大会补充公告,公司原股东大会通知(临2015-003号、临2015-004)主要更正及补充的事项如下:

 1.现场投票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增加股东投票类型及相关说明;

 3.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2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沈煤集团宾馆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2月6日

 至2015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资者既可登录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网络投票,或者选择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增的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经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投资者可以咨询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已完成网投系统升级,以及是否可以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规定的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若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时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原网投系统,按原方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原网络投票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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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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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该议案内容已于2015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原《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原《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原《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30日

 附件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5年2月6日召开的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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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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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投票代码:738758;投票简称:红阳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三、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9日A股收市后,持有红阳能源A股(股票代码600758)的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三项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3.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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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三项提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3.00元”,申报股数填写“2股”,应申报如下:

 ■

 (三)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三项提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3.00元”,申报股数填写“3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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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一)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四)具体计票原则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实施。

 证券代码: 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 临 2015-006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 1 月 30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红阳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获得批复的通告函》,具体内容如下:

 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1月29日以《关于同意沈煤集团以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认购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函》(辽国资函[2015]6号),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沈煤集团以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出的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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