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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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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5-002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刊登在2015年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5-00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5-00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规定执行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7、39、40、41号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将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期末的调整金额均为1000万元。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对资产负债表的相关列报项目,按照对流动资产的定义,将原在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挂账的与购置固定资产相关的不符合流动资产定义的款项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8、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为使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规范,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对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不做变更。

3、变更前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
1-2年1010
2-3年2020
3年以上5050

4、变更后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
1-2年1010
2-3年3030
3-4年8080
4年以上100100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按照新的会计估计政策,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因增加坏账准备的计提而影响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153.83万元,将减少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83万元,影响2013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153.83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3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不会导致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业务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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