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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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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编号:临2015-008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在北京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会议9名董事。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张本智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本公司关联方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张本智先生、徐明先生、高渝文先生、崔晓峰先生、王宏新先生、张天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提交了事前认可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涉及本公司关联方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张本智先生、徐明先生、高渝文先生、崔晓峰先生、王宏新先生、张天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提交了事前认可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本智先生、徐明先生、高渝文先生、崔晓峰先生、王宏新先生、张天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提交了事前认可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编号:临2015-010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张本智先生、徐明先生、高渝文先生、崔晓峰先生、王宏新先生、张天宇先生6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减少解决同业竞争,有助于推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医药产业的进一步整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8,985,406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控公司”)作为与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其持有的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康力”)51%的股权、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益”)45.37%的股权参与认购,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而确定。医控公司认购的股份数量约20,847,810股,并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调整。

 2、2015年1月27日,公司与医控公司签署《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街1号天成科技大厦A座七层713号

 法定代表人:高渝文

 注册资本:400,000,000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4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医疗产业投资;企业资产经营、资产管理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通用技术集团持有医控公司100%的股权,为医控公司唯一股东。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医控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全资子公司,为与本公司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与医控公司签署的《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和医控公司作为认购人于2015年1月27日签订。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额

 认购价格为每股14.39元,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认购人以其所持有的海南康力51%的股权、武汉鑫益45.37%的股权进行认购。认购金额等于海南康力51%的股权和武汉鑫益45.37%的股权的作价,最终作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评估基准日及估值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预估值为3.0亿元,最终作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实施和完成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交易方案,并互相积极配合办理本次交易所应履行的全部交割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海南康力除医控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及类似证明文件。标的公司应于协议生效后将中国医药按照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变更登记为其股东。中国医药于股权交割日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资产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医控公司应于股权交割日向中国医药交付对经营标的公司有实质影响的资产及有关资料,该等资料指标的公司的所有公司法定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从成立至今所获颁发的营业执照、所有的验资报告、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会计账册、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组织文件、不动产的权属证书、所有尚在履行及将要履行的业务合同、客户资料等。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股权交割日之后尽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于上交所及股份登记机构办理目标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和备案等相关手续。本次交易于中国医药在股份登记机构办理完毕目标股份登记手续之日完成。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和员工安置

 中国医药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股权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中国医药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股权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六)过渡期

 自评估基准日到海南康力51%股权和武汉鑫益45.37%股权变更登记至中国医药所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期间内,标的资产如产生亏损,由医控公司承担,以现金方式向中国医药全额补足;如产生收益,由中国医药享有。

 (七)限售期

 本次向认购人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发行人及认购人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九)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其他方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其全面、及时、充分、有效的赔偿。

 非因双方的过错导致本次发行不能生效或不能完成的,双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人员安排

 海南康力和武汉鑫益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动。

 (十一)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

 2、本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3、本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所需的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和壮大公司的实力,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减少解决同业竞争,有助于推动通用技术集团下属医药产业的进一步整合,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通用技术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降至50.2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与医控公司、其控制的关联方、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王晓良先生、杨有红先生、朱恒鹏先生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询问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张本智先生、徐明先生、高渝文先生、崔晓峰先生、王宏新先生、张天宇先生6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医控公司签署的《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书。

 4、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056 证券简称: 中国医药 编号:2015-011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勇先生监事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A股代码:600056 A股简称:中国医药 编号:临2015-012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控公司”)以其持有的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康力”)51%股权和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益”)45.37%股权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余部分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君盛紫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进行认购。医控公司持有的海南康力51%股权和武汉鑫益45.37%股权的预估值为3亿元,最终作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而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可募集的现金约17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在募集资金的效用尚不能完全得到发挥的情况下,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看,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一)主要假设

 1、公司201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8,483万元,201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2,138万元,较2013年1-9月同比增长29.34%。假设公司2014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保持前三季度同比增速,则公司2014年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62,707万元。(该假设仅作为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2014年年初已经完成本次发行,计算2014年发行后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本次发行对摊薄的全面影响。

 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14.39元/股,相当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数量不超过138,985,406股。

 4、假设本次发行规模为20亿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5、假设暂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注:

 1、2014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2、2014年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3、2014年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4、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201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一定下降。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的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度预期收益,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运营周期,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在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一)不断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预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现金总额约17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满足经营规模增长带来的运营资金需求增加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其中医药工业板块面对复杂多变的行业形势和政策环境,继续加快新产品研发进程,加强技术升级改造,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医药商业板块克服政策调整、行业整顿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探索并不断丰富经营业态,加快经营网络扩张,进一步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国际贸易板块面对国际市场需求疲弱的不利局面,继续加大新市场、新产品开发力度,认真做好项目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业务的盈利水平。公司将抓住未来市场的发展机遇,努力提升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努力实现股东投资价值最大化。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流动资金将得到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能力。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截至2014年9月末的62.52%降低至54.67%。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已制定《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A股代码:600056 A股简称:中国医药 编号:临2015-013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完善和切实履行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一)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每年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三)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税后利润的10%。特殊情况包括:发生重大投资;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以股票分配股利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三、规划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划,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监管政策重大变化,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本规划进行调整。

 本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同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时,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议案中说明原因。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简称:中国医药 股票代码:600056 编号:临2015-014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已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7日起停牌。2015年1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1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201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5-007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发布了临2015-005号《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现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做如下补充公告: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对比: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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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公司2014年度减少了与控股股东相关子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上述实际发生金额将以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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