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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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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6日,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通知,吉盐化集团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1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4,686,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4,641,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综上所述,吉盐化集团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9,328,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

 本次减持前,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8,481,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3%;本次减持后,截至2015年1月27日收盘,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153,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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