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98股票简称:工商银行编号:临2015-004号
证券代码:113002证券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5年1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举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964,370,978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880,091,134股的81.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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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姜建清董事长主持会议。
本行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李明天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行董事会秘书胡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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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姜建清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新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汪小亚女士和葛蓉蓉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新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梁定邦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郑福清先生、费周林先生和程凤朝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王炽曦女士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新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A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A股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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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于2014年12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于2014年12月8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通函及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王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