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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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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5-00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3.4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3.39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高新”)于2014年1月23日、201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478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徐州“万悦城一期”、扬州“812号地块”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明确: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2013年度红利分配方案》,以2013年末股份总数1,057,88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69,820,185.60元。

 按照公司2014年6月11日公告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6日,除息日为2014年6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6月17日。目前,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3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3.45元/股-0.066元/股

 =3.39元/股 (取两位小数)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5-00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数额及用途的议案》

 1、 原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依据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2、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现经公司慎重考虑,拟取消使用2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含1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同时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39元/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调整为不超过38,348.08万股。

 依据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因此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之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燚、屈晓云、俞洪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勇、杨相宁、魏向东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肯定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资本市场整体情况而实施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唐燚、屈晓云、俞洪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刘勇、杨相宁、魏向东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了肯定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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