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投资  公告编号:2015-008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其中审议吴邦海先生、沈主英先生、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异议函及关注函,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吴邦海先生、沈主英先生、郑春美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有异议与关注。经公司核查,吴邦海现任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食股份”)独立董事,沈主英现任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独立董事,郑春美现任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运”)独立董事,易食股份、九龙山、天津海运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航空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董事会不得将吴邦海先生、沈主英先生、郑春美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交所要求,我公司不再将吴邦海先生、沈主英先生、郑春美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两个议案,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我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推选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完成换届工作。

 特此公告。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投资 公告编号:2015-009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3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1月30日15:0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亿城投资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26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变更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亿城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16

 2. 投票简称:亿城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亿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6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有十一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6.00元代表对议案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1),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2),依次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即可使用。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50960309

 传 真:010-50960300

 邮 编:100022

 联 系 人:杨玉英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亿城投资会议室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