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华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12,7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0%,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2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向包括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的投资者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154,123,5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7元。新增股份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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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14年1月23日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年1月23日。
2、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812,733,800股,占华联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的43.12%,占华联股份总股本的36.5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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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系按照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占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比例计算。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投资者在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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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联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限售承诺,保荐机构对华联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发行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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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