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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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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T湘鄂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

 债券代码:112072 债券简称:ST湘鄂债 公告编号:2015-1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T湘鄂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01月20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阜成路定慧寺甲2号(湘鄂情定慧寺店)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现场会议主持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T湘鄂债”(证券代码:112072)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5年01月20日上午10时在北京海淀区阜成路定慧寺甲2号(湘鄂情定慧寺店)召开,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8名,共代表9个债券账户,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189,709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3.95%。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共计35户,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388,907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8.10%。本次会议开通网络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476户,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3,411,882张,占债券总份额71.08%。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ST湘鄂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由受托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发行人中科云网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对《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中所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投票结果如下:

 1.《关于提前回购部分“ST湘鄂债”的议案》

 现场记名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共计有效票3,990,498张,同意票3,936,853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82.02%;反对票51,345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1.07%;弃权票2,30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05%。

 2.《关于“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受托管理人授权的议案》

 现场记名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共计有效票3,990,498张,同意票3,552,633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74.01%;反对票191,597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3.99%;弃权票246,268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13%。

 鉴于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数量超过本期债券总数的50%,根据《会议规则》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已获得持有本期债券的5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前回购部分“ST湘鄂债”的议案》及《关于“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受托管理人授权的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成峰律师与谢元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湘鄂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债券代码:112072 债券简称:ST湘鄂债 公告编号:2015-1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披露重要事项,可能对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债券简称: ST湘鄂债,债券代码: 112072)自2015年1月20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ST湘鄂债”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14)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ST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5年1月21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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