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01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1444201352,发证时间:2014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4年-2016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采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9日
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