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证券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5-002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02,56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2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2,5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76,602,564元,股本总额由412,500,000股变更为476,602,564股。

 鉴于201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备案手续。本次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对《公司章程》第六条修订:

 原条款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50万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602,564元。

 2、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增加一款:

 原条款为: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0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5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75%;公司2000年度以1999年末200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每10股配3股的增资配股方案后,总股本增至27500万股;公司2001年度以2000年末275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总股本增至41250万股。

 宝硕集团于2001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20万股转让给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注: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传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为3220万股,持股比例为7.81%。宝硕集团于2005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875.4万股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中国信达所持股份为3875.4,持股比例为9.39%。

 公司于2006年4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宝硕集团、中国信达、传化集团,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而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即非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3.4股股份,该等对价总数为4080万股股份。该等对价股份履行完毕并已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公司全部股份均成为流通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0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5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比例为75%;公司2000年度以1999年末200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每10股配3股的增资配股方案后,总股本增至27500万股;公司2001年度以2000年末275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总股本增至41250万股。

 宝硕集团于2001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220万股转让给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注: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传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为3220万股,持股比例为7.81%。宝硕集团于2005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875.4万股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中国信达所持股份为3875.4,持股比例为9.39%。

 公司于2006年4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宝硕集团、中国信达、传化集团,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而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即非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3.4股股份,该等对价总数为4080万股股份。该等对价股份履行完毕并已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公司全部股份均成为流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02,564股,公司股本由412,500,000股增加至476,602,564股。

 3、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修订:

 原条款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2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25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修订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6,602,56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76,602,564股,无其他种类股。

 日前,公司已经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备案手续,并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2,5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76,602,564元。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