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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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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因何邦恒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参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5名,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名单如下:

 张斌、黄祖荣、叶宏、汤新华、任德坤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审议《关于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何邦恒先生工作变动,书面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以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提名,董事会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邦恒先生原担任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由张斌先生担任(张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何邦恒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阅张斌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张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张斌先生个人简历

 1、个人简历如下:

 张斌,男,汉族,福建宁德人,1967年11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学历教育及培训简历:

 1985.09-1989.08 南昌大学土木建筑系水工专业学习

 2010.05 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工作简历:

 1989.09-1994.06 宁德地区水电技术员

 1994.07-1997.04 福建省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副经理

 1998.10-2007.08 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08-2009.08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08-2012.10 闽东能源公司副总经理

 2012.10-2015.01 闽东能源公司总经理

 2008.08-至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01-至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3、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临-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1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何邦恒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邦恒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下设相关委员会的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除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何邦恒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辞职报告自2015年1月16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何邦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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