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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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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02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百集团”或“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2014年8月1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40774号《受理通知书》,并于2014年12月3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40774号《中止审查通知书》。

 在收到商务部原则同意批复文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审查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的申请》,并于2015年 1月 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40774号), 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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