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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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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0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015年1月19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莎普爱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莎普爱思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莎普爱思当前稳定的盈利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目前股本较小,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拟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拟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分配比例为2014年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40.02%(含税)。同时,拟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提交的《关于莎普爱思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陈德康、胡正国、王友昆、姚洁青、王春燕(超过全体董事人数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并与未参会独立董事王虎根、赵苏靖、濮文斌进行了电话沟通,经讨论研究,上述五名参会董事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提议符合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2014年至2016年股利分配计划》,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以上参会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内容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为准,此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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