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3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远大物产出资2550万元占51%、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2450万元占49%)(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6000万元占60%、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4000万元占40%)(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决定于2015年2月5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出资成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1、对外投资概述

1.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与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自然人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远大物产出 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在浙江杭州设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期现结合、基差交易等手段,从事以农产品为主、兼顾黑色及能源化工类大宗商品贸易。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2.1、远大物产系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贸易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2、核心经营团队中有在外资或国企担任过高管的业内资深人士,有丰富的产业链整合经验和大宗商品投资经验。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3.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远大物产和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均以现金出资,所需资金由各投资方自筹。

3.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销售农产品,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等(具体由工商管理机关核准)。

4、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成立后,远大物产将委派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人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等主要职务,并在董事会中占多数。新公司成立后,将进一步丰富和拓宽公司现有的商品交易序列,扩大公司农产品的交易规模,形成稳定的新利润增长点;有益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交易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引入业内前沿的专业团队与公司现有的团队形成互补,可以系统性地对于公司期现结合的交易模式和交易思路进行论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风险把控能力,形成科学的、风险可控、盈利持续的交易机制;同时,可以充分运用新公司专业团队对于行业研究、产业并购的丰富经验,为公司今后全面拓展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宏观经济和产业链周期研究方面的研究论证,助推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

5、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

1、对外投资概述

1.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与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自然人共同出资人民币1亿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在浙江宁波设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以上游原油、中游芳烃产业链以及煤化工相关化工类大宗商品的期现业务。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2.1、远大物产系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贸易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2.2、核心经营团队成员以远大物产液化事业部经营团队为主。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3.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远大物产和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均以现金出资,所需资金由各投资方自筹。

3.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主要经营范围:第3类易燃液体(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高闪点液体),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毒害品),第8类腐蚀品(酸性腐蚀品);自营和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等的进出口批发、零售(具体由工商管理机关核准)。

4、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成立后,远大物产将委派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人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等主要职务,并在董事会中占多数。新公司成立后,市公司在专业化经营上逐步推动事业部向专业化公司的转型,以增强在业界的影响力。本次对外投资是将原液化事业部的上游原油、石脑油及油品等基础能化产品,中游烯烃衍生物产业链(乙二醇、苯乙烯、丙酮等)、芳烃产业链(PX、纯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以及两者汇合后的聚酯产业链(PX、乙二醇、PTA)、从煤化工出发的甲醇及衍生物产业链(甲醇、乙二醇、烯烃等)等业务板块进行重组,通过已经形成的以原油和煤碳等能化产品为源头的相互交叉、衍生、闭环的立体网状全产业链产品贸易体系,运用金融期货理念与现货渠道的结合进行业务拓展,从而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事业部转制为公司并有经营团队参股,有助于提升现有团队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更好地调动团队的主观能动性,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

新公司成立后,可以对公司从事石油、芳烃、煤化工产业链项下的大宗商品期现贸易进行有益补充,与公司业务相符相成,形成协同效应,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拓展有较好的推进作用。

5、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4日-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4日15:00至2015年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海州湾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远大物产出资2550万元占51%、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2450万元占49%)(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2、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6000万元占60%、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4000万元占40%)(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投票代码:360626。

1.2、股票简称:如意投票。

1.3、投票时间:2015年2月5日9:30-11:30;13:00-15:00。

1.4、在投票当日,“如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1.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表1 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议案1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远大物产出资2550万元占51%、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2450万元占49%)

1.00

议案2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6000万元占60%、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4000万元占40%)

2.00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2015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

2.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权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成功5分钟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邮政编码:222006。

2、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5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1、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其中:远大物产出资2550万元占51%、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2450万元占49%)》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2、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6000万元占60%、核心经营团队自然人出资4000万元占40%)》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期限:截止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5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6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如意集团,证券代码:00062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1月15日、1月16日、1月19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1、经核实:

1.1、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拟投资成立浙江朗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1.2、远大物产近期向公司提出申请,远大物产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于2015年度在不超过20亿元的保证金投资额度内开展期现结合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于近期对此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未来三个月内,亦没有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收购出售、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以及其他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3467万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同向上升约541%(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业绩预告公告)。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