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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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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3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1月16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伟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黄侦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黄伟鹏先生(主任委员)、陈彪先生、张宏斌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宏斌先生(主任委员)、卢锐先生、黄少群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水挟先生(主任委员)、张宏斌先生、黄侦杰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卢锐先生(主任委员)、陈水挟先生、黄侦杰先生。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黄少群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陈彪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3、聘任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邬军晖先生、李湛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黄真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5、聘任韦映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6、聘任邬军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邬军晖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754-82481503;020-62612188;

 邮箱: wujh@xlhg.cn;

 传真:020-83277188;020-62612188-356。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林彦辉先生担任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640万美元融资性保函为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境外商业银行进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5年1月1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2015-005)》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1、黄少群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历任汕头市西陇化工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汕头西陇化工总公司副总经理;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战略规划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截止至本公告日,黄少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少群先生、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61%的股票,上述黄氏家族成员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少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2、黄侦凯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总裁研修班。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历任汕头西陇物流部主管,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至本公告日,黄侦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少群先生、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61%的股票,上述黄氏家族成员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侦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3、黄侦杰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历任广州试剂总经理;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至本公告日,黄侦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少群先生、黄侦凯先生、黄侦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61%的股票,上述黄氏家族成员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侦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4、陈彪,男, 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生、香港中文大学EMPAcc学历,现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曾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国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药控股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多家知名外企市场和营销总监职务,拥有丰富的企业经营与管理经验,陈彪先生现同时担任上海光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陈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注:陈彪先生已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2万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在审核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5、李湛江,男,加拿大籍,1961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正教授)职称。1993年6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入中国科学院化学所做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留在中国科学院工作,被破格晋升为教授、研究生导师、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中科集团新化正隆公司总经理;1997年美国田纳西大学高级访问教授,1999年7月美国宾州大学博士后,自2001年起,李博士先后在加拿大、美国、国内(兼)的医药、化工公司担任研究员、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副总经理、副总裁、总裁等职务。李博士自获得博士学位后的20多年间,在国内外参与主持的科研项目和产业化项目30多项,其中重大科研项目11项,共发表学术论著60余篇,发明专利12项,获得包括泰山学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十多项荣誉和奖励。美国化学会会员,加拿大化学会会员,美国田纳西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客座教授。2013年殊荣入选“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和“扬帆计划”拔尖紧缺人才。在医药化工领域具有丰富完整的国内外企业技术研发、工厂建设、生产制造与企业运营管理经验。

 李湛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邬军晖,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资本运营总监。曾任职于中国普天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广东普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邬军晖先生系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公司742.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邬军晖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7、黄真盛,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中山大学EMBA,现任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1992年至今,历任汕头西陇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广州市西陇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原料部经理,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黄真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之堂侄,黄侦杰、黄侦凯之堂兄弟。黄真盛先生系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新疆名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票742.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1%。黄真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韦映吟,女,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广州西陇财务经理兼总经理助理、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兼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二部副主任。

 韦映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林彦辉,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职务。历任审计部主管。

 林彦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4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1月16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凤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刘凤,女,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华南理工大学应用金融学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AMIA国际会计师、(HK)RFP财务策划师。现任西陇化工审计部副总监,兼任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历任西陇化工广州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曾任国安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广州迪森投能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重汽集团株洲汽车制造厂财务处副处长。

 刘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5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西陇”)拟向中国境外商业银行申请64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公司拟使用向民生银行申请的1.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信业务之一——开立融资性保函为香港西陇融资额度提供640万美元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后期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5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西陇”)

 2、成立日期:2012年4月12日

 3、注册地址:UNIT 1303,13/F BEVERLY HOUSE 93-107 LOCKHART RD WANCHAI HK

 4、注册资本:39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黄侦凯

 6、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7、公司持股比例:100%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香港西陇总资产8,546,766.06元,净资产197,878.92元。2013年营业收入84,143,417.05元,净利润-2,219,248.53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香港西陇总资产798.31万元,净资产59.84万元。2014年1-12月,香港西陇实现营业收入19287.95万元,净利润39.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640万美元;(注: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期限:1年 。

 四、董事会意见

 香港西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相关损益直接计入公司,公司有必要为其发展提供必要支持。本次为其贸易性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经营及发展。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香港西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审议通过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 43,875 万元(包括人民币 38000万元、美元9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0,15.36万元的比例为42.59%。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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