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1月19日起,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基金将开通在工商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参加工商银行“2015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方式)。
具体提示如下:
一、 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1月19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 开通定投业务并参加优惠活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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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工商银行约定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上述基金,上述基金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若工商银行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100元的,则按照工商银行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 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上述基金定投申购,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享受费率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1.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 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 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4.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95588
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