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在公司营销指挥中心二号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1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独立董事张凌委托独立董事王雪梅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姜玉梅、董事张桥云委托独立董事益智代行表决权。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谢明董事长主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十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计划大纲》。
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目标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以十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审计工作计划》。
三、以十票赞成审议通过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2015年,公司将加强对下属各单位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以十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穿梭板式立体仓库建设示范项目预算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项目预算增加至6,773万元。
五、以十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异常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现就异常存款所了解的情况,公司将对三处共50,000万元存款在2014会计年度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董事会还听取了管理层关于银行异常存款的汇报,责成经理班子认真总结教训,改进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启动内部问责机制。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