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股票代码:60018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珠海市石花西路211号
通讯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789号
联系电话:0756-813402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15年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以及核准豁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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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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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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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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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格力集团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8.22%股权。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无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珠海市属国有资产产业布局调整,以打造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国有企业,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014年12月18日,珠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推进格力集团改革重组资产剥离工作的通知》,同意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格力地产3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海投公司。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格力地产股份,海投公司将持有格力地产3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1.94%,成为格力地产的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仍为格力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格力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格力集团持有格力地产30,000万股股份,占格力地产总股本的51.94%,为格力地产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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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集团不再持有格力地产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股权划出方: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划入方: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被划转企业: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股份数量:格力地产300,000,000股
划转股份比例:占格力地产总股本的51.94%
划转股份性质:流通A股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格力集团不再持有格力地产股份,海投公司成为格力地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珠海市国资委。
三、本次股份划转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1、2014年12月18日,珠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推进格力集团改革重组资产剥离工作的通知》,同意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格力地产30,00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海投公司。
2、2014年12月22日,格力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所持格力地产51.94%股份无偿划由海投公司持有,并同意与海投公司签署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
3、2015年1月12日,海投公司与格力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协议约定:格力集团为划出方,海投公司为划入方,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格力地产30,000万股流通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海投公司。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1、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格力地产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案;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并核准豁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格力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在格力地产中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权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在本次控制权划转前,是否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格力集团在本次股权划转后失去对格力地产的控制权,但格力地产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国资委,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在本次控制权划转前,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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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投公司是专为本次收购设立的公司,主要作为珠海市国资委下属的以承接政府建设任务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作为划入方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资信情况良好。
六、出让人或者划出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格力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格力地产的负债、未解除格力地产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无偿划转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格力地产的股票。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5、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董明珠
2015年1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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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董明珠
2015年1月14日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受让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30,000万股股份(占格力地产股份总股本的51.94%)的行为 |
格力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海投公司/收购人 | 指 |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格力地产/上市公司 | 指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珠海市国资委 | 指 |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珠海市石花西路211号 |
法定代表人: | 董明珠 |
注册资本: | 800,000,000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40400000146523 |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19253718-6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 |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策划;其他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
成立日期: | 1990年12月15日 |
经营期限: | 长期 |
股东情况: | 珠海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40401192537186 |
通讯地址: | 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789号 |
邮政编码: | 519000 |
电话: | 0756-8134027 |
传真: | 0756-8885701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董明珠 | 女 | 1954.08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珠海 | 否 |
鲁君四 | 男 | 1966.10 | 副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珠海 | 否 |
郭平 | 男 | 1965.09 | 董事 | 中国 | 中国珠海 | 否 |
许凡庆 | 男 | 1972.09 | 董事 | 中国 | 中国珠海 | 否 |
冯能斌 | 男 | 1974.02 | 董事 | 中国 | 中国珠海 | 否 |
受让人名称: |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8 |
法定代表人: | 鲁君四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40003000034478 |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09615652-7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4年3月27日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粤地税字440401096156527号 |
经营范围: | 国有股权投资、运营、管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资本运营;企业管理、策划、服务;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政策性和策略性投资;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
股东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海投公司100%股权 |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
股票简称 | 格力地产 | 股票代码 | 6001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珠海市石花西路21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为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00,000,000股 持股比例: 51.94%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300,000,000股 变动比例: 51.94%
变动后数量: 0股 变动后比例: 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格力地产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案,及中国证监会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及同意豁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