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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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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骆亚君临时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05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星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四次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5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0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国债逆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

 1、国债逆回购交易收益

 国债逆回购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2、国债逆回购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产生相应影响;

 (2)利率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国债逆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即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的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交易无影响。

 (3)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国债逆回购交易的有关信息,将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国债逆回购品种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期限。由于该产品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2、公司证券部为国债逆回购交易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让参与投资的人员充分理解国债逆回购交易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资金管理部门。

 4、公司审计部为国债逆回购交易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明星电缆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明星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债券逆回购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0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1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临时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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