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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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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09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4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1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10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把握产业整合、并购机会,公司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横琴莱茵达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莱茵达能源基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基金管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莱茵达能源基金的申报和筹建工作。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横琴莱茵达能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项目投资;金融业投资;私募证券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4、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投资10,000万元,占100%股份。

 三、投资目的、风险及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投资设立莱茵达能源基金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把握能源产业投资机会,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的项目资源,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金投资项目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且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基金公司的设立及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将充分利用国家横琴开发区的政策优势及金融环境、紧邻港澳的地域优势,积极探索人民币跨境贷款、国际专项贷款、金融租赁、银行并购资金池等融资工具的利用,争取为莱茵达能源基金提供长期、稳定及低成本的投资资金,并为公司储备并购项目池,降低公司整合并购风险,促进公司转型升级进程。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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