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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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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依法调整煤炭业务相关税费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28 证券简称: 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500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依法调整煤炭业务相关税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依法调整煤炭业务相关税费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收到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7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印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税〔2014〕2373号),通知中分别表示:

 一是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内容。

 二是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9%,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等内容。

 本公司为内蒙古地区的企业,从事煤炭生产、销售等业务,将依法按照上述税费政策执行,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取消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停止煤炭资源税按自产煤销量的3.2元/吨的从量计征方式,调整为按照9%的煤炭资源税税率实行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目前综合分析上述三项税费的调整,调整后相比调整前对公司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税费调整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情况,为本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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