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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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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建设银行为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1月14日起,增加建设银行为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一、 代销基金范围

 自2015年1月14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建设银行办理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1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开办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建设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建设银行就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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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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