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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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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达实智能(证券代码:002421) 和喜临门(证券代码:603008)分别于2015年1月8日和2014年11月17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13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本基金2014年度可供分配收益为727,772,830.98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1月20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1月19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5年1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0%;本基金2014年度可供分配收益为153,812,983.31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1月20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1月19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5年1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封闭期内,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至少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2014年的基金年度已实现可供分配收益为100,182,233.58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红利发放日为 2015年1月21日,场外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1月22日。

 2、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1月21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1月20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4日至1月20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bocim.com/ )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2014年度年度可供分配收益为149,538,281.67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5年1月20日,场外除息日为2015年1月19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5年1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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