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新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5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相关授信品种的具体额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抵押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坐落于北戴河区金城路48号的房屋所有权、坐落于北戴河区金城路48-1号的房屋所有权、坐落于北戴河区海宁路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北戴河区海宁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抵押物,抵押金额为4,000万元,抵押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