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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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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参加表决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治军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江文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详见2014年12月30日,公司2014-104号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须设总经理1名。现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伟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简历如下:

张伟中:男,中国台湾籍,1973年6月出生,台湾南台技术学院毕业。历任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产品企划处经理、产技工程处经理;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产技工程处经理;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副厂长;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副厂长;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厂长;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厂长。现任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董事;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伟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核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2015-004号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新增或修订部分以“下划线”标示),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依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依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至少按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并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三)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三)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控规范实施评价制度>的议案》,并予以公告。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刘治军、林郭文艳、林盛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车载、工控产品并提升设备自动化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05号公告)。

上述议案三及议案五尚需择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核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的现场核查,有利于公司提高规范运作认识,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按照上述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专业水平,完善制度、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整改措施。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车载、工控产品并提升设备自动化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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