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科冕木业,证券代码:002354)自2015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2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2月12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