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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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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5-002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要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4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0日以及2015年1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2014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4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计划争取于2015年1月1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及进展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重组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法律、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及相关审计、评估工作。

 二、申请延期复牌情况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5年1月1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亦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程序较为复杂,有关沟通和反馈工作仍在进行,有可能造成相关披露事项的调整和补充。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1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争取于2015年4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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