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担保数量:18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758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7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5800万元(含本次担保)。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国内租赁保理融资1800万元提供担保。保理融资额度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0日至2018年10月2日。
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一定额度内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行使权利。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溢租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注册资本:贰亿元,法定代表人:邱樟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985.28万元,负债总额807.19万元,净资产32178.09万元,资产负债率2.5%。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884.24万元,净利润2432.13万元。
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4480.48万元,负债总额677.29万元,净资产33803.18万元,资产负债率2.0%。2014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72.45万元,净利润1625.09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2014年12月30日,香溢租赁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保理融资1800万元。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与香溢租赁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债权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合同债权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
本合同债务人:香溢租赁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主合同:是指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与香溢租赁在2014年12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期间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依据与香溢租赁在2014年12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二)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限度
以债权本金人民币18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之和为限。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五)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意见
2014年4月25日,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需要,在单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额度内,决定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事项,担保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且不超过总资产的25%;对公司单个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余额(按投资比例计算)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5%。
公司本次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且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1758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7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58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09637.3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80223.36万元的60.83%,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