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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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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2月2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安徽桐城市人民政府解除《东部新城建设合作协议》、解散安徽海德公司,由安徽桐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补偿公司对安徽海德公司的所有投资成本、资金占用费和基本管理费用等款项,并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还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安徽桐城市人民政府解除《东部新城建设合作协议》、解散安徽海德公司,并就安徽桐城市人民政府对公司向安徽海德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还款事宜签订的《债权还款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先核查同意后,同意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3年10月16日与桐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恒瑞鑫投资有限公司等三方签订《东部新城建设合作协议》,并共同出资成立了“安徽海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德公司”), 安徽海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本公司出资4,590万元,占注册资本51%;丙方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丁方出资810万元,占注册资本9%。主要从事桐城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及相关公建配套项目建设及投资等。(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5日公司公告2013-035号《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鉴于桐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公司与其它各方股东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东部新城建设合作协议》、解散安徽海德公司,由甲方负责补偿各方对安徽海德公司的所有投资成本、资金占用费和基本管理费用等款项,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对乙方向安徽海德公司投入资本金及基本管理费用的还款事宜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和提供财务资助款的还款事宜签订了《债权还款协议》。

 (一)《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14年12月31日,乙方向安徽海德公司投入的资本金为4,590万元,投资溢价667.08万元,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上述投资款及投资溢价共计人民币5,257.08万元。

 2、甲方同意对上述债务5,257.08万元按照12%/年的标准承担资金占用费,该资金占用费起算日为2015年1月1日。

 3、甲方同意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完毕上述债务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具体还款计划为:

 (1)2015年1月31日前,向乙方还款6,670,800.00元。

 (2)2016年6月30日前,向乙方还款4,509,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3)2016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还款13,797,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4)2017年6月30日前,向乙方还款13,797,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5)2017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还款13,797,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如果甲方提前还款,按自起息日后资金占用实际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

 4、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届时未能如期还款,则甲方除应正常支付乙方以上债务本金及约定还款日前的资金占用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逾期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乙方依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提交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各方生效。

 (二)协议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投资溢价将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约667.08万元,本协议将在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且将根据实际还款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确认投资收益;分期还款所产生的相应资金占用费预计将在未来三年内为公司降低财务费用约1,329万元;若甲方提前还款,则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将有所减少。

 综上,本次交易对公司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以及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债权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14年12月31日,乙方向安徽海德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款本金为3,688.20万元,乙方资金占用费为297.66万元,合计3,985.86万元。甲方同意代替安徽海德向乙方偿还上述财务资助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2、甲方同意对上述债务3,985.86万元按照12%/年的标准承担资金占用费,该资金占用费起算日为2015年1月1日。

 3、甲方同意在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偿还完毕上述债务及相应资金占用费,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具体还款计划为:

 (1)2014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还款2,976,553.33元。

 (2)2015年6月30日前,向乙方还款13,797,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3)2015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还款13,797,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4)2016年6月30日前,向乙方还款9,288,000.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如果甲方提前还款,按自起息日后资金占用实际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

 4、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届时未能如期还款,则甲方除应正常支付乙方以上债务本金及约定还款日前的资金占用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逾期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乙方依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提交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各方生效。

 (四)协议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移所涉财务资助款本金3,688.20万元,资金占用费297.66万元,合计3,985.86万元由甲方全部承担,不存在溢价或折价转移债权的情形,对本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和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后续分期还款所产生的相应资金占用费预计将在未来两年内为公司降低财务费用约415万元;若甲方提前还款,则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将有所减少。

 二、协议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2014年12月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还款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

 3.《债权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自2014 年起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独立董事贺颖奇先生和朱新蓉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0日—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议案于2014年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请2015年1月19日、1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分---5:00

 4、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公司传真:(0898)6697831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1月21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换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 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978321、66978322

 联系传真:0898-6697831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70206

 联系人:陈默 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0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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