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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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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符合创新发展大方向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证监会今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旨在大力支持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加快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坚定不移地推进基金行业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证监会关于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总原则是:坚持投资者权益至上,切实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受托义务;坚持市场机构是创新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财富管理功能,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坚持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将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贯穿创新发展全过程。

 关于《指引》,首先,对于上交所来说,这是一次虽有些晚但却是较为完整和全面的跟进与创新,是符合政策大方向的,也是市场早已期待的;其次,此次创新符合上述总原则,是对“三公”原则的维护(《指引》第53条中关于拆分、合并的数量起点是5万份,门槛并不高,且很合理),对于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支持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实现业务结构多元化有利;再次,上交所在此过程中力图做出自己的特色,这样的探索值得鼓励。两个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和比拼,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和完善。

 回顾过去,就个人经历来看,深切感受到上交所在这个方面所走过的路比较曲折,让人颇感遗憾。早在2003年上交所就曾想要大力推进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所的交易,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深交所在这个方面领先了一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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