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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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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11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股份”)于2014年10月28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4年12月24日,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12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4569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聚金12号收益凭证(简称:华泰聚金12号)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此为华泰证券内部评级)

 5、目标客户:经华泰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积极型、相对积极型、稳健型、相对保守型、保守型的客户

 6、产品代码:S45690

 7、产品规模上限:5亿元人民币

 8、认购人数上限: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9、产品期限:25天

 10、认购金额:5000万元

 11、币种:人民币

 12、产品募集期:2014年12月24日

 13、存续期起始日:2014年12月25日

 14、存续期到期日:2015年1月19日

 15、投资收益率:本收益凭证是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并保障投资者9.0%的年化固定收益率。

 16、预计收益:308,219.18元

 17、最低参与门槛:100万元(人民币)

 18、金额递增单位:10万元(人民币)

 19、认购金额的划付:投资者须在募集期的可交易时间内,在华泰证券指定的交易系统提交上述产品名称对应的认购委托,华泰证券柜台系统立即全额冻结认购金额,并于当日日终清算后执行认购金额的划付。

 20、收益计算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1、付息安排:存续期到期一次性支付

 22、资金到账日:存续期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

 23、提前终止与转让: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华泰证券、投资者均无权提前终止和转让本产品。

 24、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华泰证券运营资金。

 25、税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产品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是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并保障投资者享有年化固定收益率,但同时也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市场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公司只能在认购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华泰证券柜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公司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导致公司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华泰证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3、信用风险

 收益凭证产品以华泰证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华泰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华泰证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4、操作风险

 由于华泰证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华泰证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其业务顺利开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华泰证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6、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华泰证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华泰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华泰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信息传递风险

 公司可通过华泰证券网站或交易终端等,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公司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9、本期收益凭证特有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特有风险,主要是指其它相关业务交易对手方的违约风险或由于市场的剧烈波动导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华泰证券在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过程中,需与其他相关方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资本中介业务以及其他创新业务等。华泰证券在从事前述业务过程中,如果交易对手方违约或信用降低将使得华泰证券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对手方的违约可能会给认购收益凭证的投资者带来发生直接损失的风险。

 以上风险揭示事项仅为例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收益凭证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导致公司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公司在认购前,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认购协议、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理解、掌握收益凭证的特点和所有条款规则,做好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确保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如影响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将及时联系华泰证券更新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十二个月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且每次购买均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坚决禁止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品种,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 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通过进行适度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2014年3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000.00元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90天,收益率为5%(年利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11日到期,理财本金4,200.00万元、理财收益517,808.47元已如期到账。

 (二)2014年3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2013年版)》、《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和《人民币“按期开放”养老金客户专属产品说明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养老金客户专属产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18天,收益率为2.6%(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理财本金10,000.00万元、理财收益128,219.18元已如期到账。

 (三)2014年3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00.00元购买了“汇利丰”2014年第101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11天,收益率为5.20%/年或2.60%/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理财本金13,000.00万元、理财收益203,726.03元已如期到账。

 (四)2014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养老金客户专属产品,理财天数为21天,收益率为4.6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4月22日到期,理财本金10,000.00万元、理财收益264,657.53元已如期到账。

 (五)2014年5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购买了“汇利丰”2014年第144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33天,收益率为4.40%/年或2.60%/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9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10日到期,理财本金10,000.00万元、理财收益397,808.22元已如期到账。

 (六)2014年5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购买了“汇利丰”2014年第145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40天,收益率为4.40%/年或2.60%/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9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6月17日到期,理财本金2,000.00万元、理财收益96,438.36元已如期到账。

 (七)2014年6月2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7天,收益率为3.2%(年利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8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2日到期,理财本金4,000.00万元、理财收益24,547.95元已如期到账。

 (八)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专属产品,理财天数为30天,收益率为4.0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9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7月31日到期,理财本金13,000.00万元、理财收益427,397.26元已如期到账。

 (九)2014年7月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97天,收益率为2.60%(固定收益)+1.90%(浮动收益)(年利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4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理财本金4,000.00万元、理财收益478,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十)2014年8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专属产品,理财天数为25天,收益率为3.8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8月29日到期,理财本金13,000.00万元、理财收益338,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十一)2014年8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3号理财产品说明书-保本型2014年第31期A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购买了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31期A款,理财天数为41天,收益率为3.6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22日到期,理财本金15,000.00万元、理财收益606,575.34元已如期到账。

 (十二)2014年9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专属产品,理财天数为29天,收益率为3.5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4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9月29日到期,理财本金12,000.00万元、理财收益333,698.63元已如期到账。

 (十三)2014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专属产品,理财天数为29天,收益率为3.5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8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1号),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31日到期,理财本金12,000.00万元、理财收益356,712.33元已如期到账。

 (十四)2014年10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95天,收益率为固定收益(2.86%)+浮动收益(1.44%、1.24%或0.00%)(年利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号),该理财产品将于2015年1月12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47,671.23元、426,849.32元或297,753.42元。

 (十五)2014年10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3号理财产品说明书-保本型2014年第39期B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购买了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4年第39期B款,理财天数为90天,收益率为3.8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号),该理财产品将于2015年1月12日到期,预计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405,479.45元。

 (十六)2014年10月31日,公司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20天,收益率为3.2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月11月4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103),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1月20到期,理财本金12,000.00万元,理财收益210,410.96元已如期到账。

 (十七)2014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人民币“汇市争锋”产品认购委托书》及《人民币“汇市争锋”产品说明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元购买了人民币 “汇市争锋”理财产品,理财天数为35天,收益率为5.20%或3.20%(年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108),该理财产品将于2015年1月8日到期,预计收益为人民币199,452.05元或122,739.73。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622,000,000.00元(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4.80%,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28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17%。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详见2014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12号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12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金12号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4、《华泰证券河南分公司业务部证券理财交易类凭条[证券理财认购申请]》。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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