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权益变动情况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是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376,623,3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9%。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是建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建设集团100%的股权,两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2014 年12月 25日,津滨发展接到泰达控股通知,称其因与本公司股东源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润控股”)之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天津仲裁委员会裁定(【2014】津仲裁字第237号裁决书),2014年12月24日,泰达控股以非交易方式获得公司股份32,460,44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00%,因建设集团与泰达控股属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建设集团与泰达控股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409,083,8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29%。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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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配合相关股东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