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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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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4-83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在凯迪大厦708举行,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分别为贺佐智、徐利哲、张自军。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佐智先生主持,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4-8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或“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在凯迪大厦802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收购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85号。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7日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于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后,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凯迪电力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的事宜,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相关部门批准。

 4、同意董事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

 独立董事:厉培明、张龙平、邓宏乾

 201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电力 编号:2014-8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收购

 生物质燃料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迪电力”或“本公司”)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下称“格薪源”)近日与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迪阳光”)签署《燃料收购协议》。格薪源公司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收购凯迪阳光提供的27.1万吨生物质燃料,用于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的生产经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约为6504万元。

 2、本次交易,格薪源公司的交易对方凯迪阳光的法定代表人陈义龙同时担任凯迪电力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法定代表人,阳光凯迪持有凯迪电力28.49%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凯迪电力董事兼总经理陈义生、董事唐宏明、阳光凯迪董事陈义龙、监事罗廷元曾经担任凯迪阳光控股股东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盈长江”)的董事、监事职务,格薪源为凯迪电力子公司,故中盈长江及凯迪阳光是凯迪电力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格薪源公司是由凯迪电力及其合作伙伴共同投资成立,该公司是抽调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燃料收购专业人员组成,结合凯迪电力多年燃料收购经验,为进一步提高凯迪电力下属生物质电厂燃料收购工作提供一揽子保障及解决方案而组成的具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高效率资源配置能力的燃料供应平台。

 本次交易拟向凯迪阳光公司采购其拥有林地范围内所采收的27.1万吨的生物质燃料。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

 1、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凯迪阳光2009年成立以来,致力于生物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生物质产品投资和开发,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等业务,成长为目前国内规模较大、技术和资金力量雄厚、经营理念先进、符合现代国际和国内经济建设发展要求的高新技术类的投资公司。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凯迪阳光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

 3、凯迪阳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1、陈义龙先生同为阳光凯迪公司和凯迪阳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阳光凯迪持有凯迪电力28.49%的股份,为凯迪电力控股股东;

 2、过去十二个月内,凯迪电力董事兼总经理陈义生、董事唐宏明、阳光凯迪董事陈义龙、监事罗廷元曾经担任凯迪阳光控股股东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盈长江”)的董事、监事职务,格薪源为凯迪电力子公司,故中盈长江及凯迪阳光是凯迪电力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凯迪阳光公司所拥有林地范围内采收的生物质燃料,总量为27.1万吨。

 2、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本项关联交易的转让价格是由交易双方按市场原则公平协商。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 交易价格:240元/吨(本价格指燃料上车价,不含燃料运费;以2300大卡热值为标准)

 2、 生效条件:需经凯迪电力董事会审议通过

 3、 结算方式:现金

 4、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下属生物质电厂燃料供应,稳定燃料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 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的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八、 备查文件

 1、 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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