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4-8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沁朴基金”),基金总规模为62,680万元人民币,投资完成后公司占4.79%的认缴比例。

 2、沁朴基金将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提供优质的项目储备,与公司发起设立的海和文娱互联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战略转型升级的步伐,有助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家庭生活休闲娱乐中心运营商”。

 3、沁朴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并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在投资并购和金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并购业务能力。借助沁朴基金的平台,公司将与其他优质企业进行跨界联盟、强强联合,进而实现商业、信息、金融等领域资源的互补,同时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此次入伙沁朴基金,是公司是继资产证券化、设立并购基金、参与消费金融之后又一项金融领域的布局,将有助于公司利用多种创新金融工具,整合内外部的资金资源,促进商业和文娱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一、 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近期,公司与沁朴基金的合伙人签订了《<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作为沁朴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3,000万元。

 (二)审批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27,591.91万元(注:公司2014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75,919.1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总裁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与沁朴基金各合伙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三路77号2幢夹14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润信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信中泰投资公司“)(委派代表:沈中华)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128066

 成立日期: 2014年7月3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8年

 沁朴基金简介:

 沁朴基金成立于2014年7月3日,管理人中信建投。沁朴基金将重点进行行业整合、控股权收购、夹层投资及其他投资等投资活动。必要时,沁朴基金可以向投资项目提供贷款或为投资项目的债务提供担保。

 沁朴基金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进行债券逆回购。

 说明:海印股份、海印股份前10名股东、海印股份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沁朴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沁朴基金的合伙人已于2014年5月27日签署《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合伙人经协商一致,就《合伙协议》修改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同意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伙,出资额为3,000万元。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沁朴基金将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提供优质的项目储备,与公司发起设立的海和文娱互联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战略转型升级的步伐,有助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家庭生活休闲娱乐中心运营商”。

 2、沁朴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在投资并购和金融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并购业务能力。借助沁朴基金的平台,公司将与其他优质企业进行跨界联盟、强强联合,进而实现商业、信息、金融等领域资源的互补,同时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此次入伙沁朴基金,是公司是继资产证券化、设立并购基金、参与消费金融之后又一项金融领域的布局,将有助于公司利用多种创新金融工具,整合内外部的资金资源,促进商业和文娱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2、《<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