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22日、12月2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4年 12月22日、23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9日对外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出具的《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522号),公司对函件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对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更新与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全文和摘要于2014年12月20日对外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征询确认,除了前述及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均承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未来三个月内,亦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 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