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0%,以下简称“圣君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鉴于圣君公司开发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在注销原产权证更换新产权证前需将原有厂房拆除,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讨论一致通过,同意按照政府批复的规划要求拆除该公司原有老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圣君公司所开发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44号,项目选址地原有办公楼、厂房等8栋建筑物,面积共计19548.23平米。2007年西青区规划局批复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新的总体规划,确定该项目占地18.3万平方米,总开发面积35.5万平方米,用于建设适应大型生产企业需求的标准工业厂房及适应中小型企业需求的单元式厂房及庭院式厂房。鉴于此,圣君公司将根据项目总体规划的要求,随着项目正常的开发进度,逐步对上述老厂房进行拆除。
近年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证需房地合一。圣君公司开发的新工业厂房办理产权证需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将原有老厂房进行拆除且对土地面积进行重新分摊后方可办理。鉴于此,为了不影响后续房产销售及已建成的工业新厂房进行房产总登工作,经圣君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将上述19548.23平米老厂房进行陆续拆除。根据其拆除的整体安排,本年度将拆除12069.95平米的老厂房,后续7478.28平米老厂房计划于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
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上述19548.23平米老厂房账面资产净值8,204,802.63元,其中本年度拆除的12069.95平米老厂房账面资产净值6,609,665.97元。本公司持有圣君公司70%股权,本年度记入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的金额为4,626,766.18元,将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