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公开发行了490万手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洛钼转债”),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共计认购洛钼转债2,246,445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5.85%。2014年12月16日,鸿商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其所持有的洛钼转债490,000手,占发行总量的10%。完成后仍持有洛钼转债1,756,445手,占发行总量的35.85%,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接鸿商集团通知,于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期间内,鸿商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其所持有的洛钼转债490,000手,占发行总量的10%。鸿商集团现仍持有洛钼转债1,266,445手,占发行总量的25.85%。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