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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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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4-01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深圳萃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壹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审议程序:

2013年12月0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14年度融资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3年12月19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14年度融资额度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 2 月23 日

3、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1栋1层、2层中

4、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购销;饰品的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品牌策划;创意设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加工;旧首饰的收购。

7、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萃华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 99.50%股权,

自然人张继彬占其 0.50%股权。

8、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74,486.08万元、负债总额51,672.55万元、净资产22,813.53万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106,900.06万元,利润总额3,755.93万元 、净利润2,820.71万元。

9、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壹亿元整;

3、担保期限:自编号为“平银福田额保字20141209第003-1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深圳萃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深圳萃华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5,000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总额85,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33%。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5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4-01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近日取得了六项商标注册证书;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于近日陆续取得三项商标注册证书及三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新取得的商标注册证书

1、 商标注册名称:萃華

商标注册号:第11772389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35类):广告;广告宣传;商业管理辅助;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拍卖;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市场营销;会计(截止)

注册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7日止

2、 商标注册名称:萃華

商标注册号:第11772415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37类):建筑;商品房建造;室内装潢;汽车保养和修理;飞机保养与修理;造船;家具保养;修补衣服;艺术品修复;珠宝首饰修理(截止)

注册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7日止

3、 商标注册名称:萃華

商标注册号:第11772424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38类):电视播放;新闻社;通讯社;有线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移动电话通讯;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提供与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电讯联接服务;由电脑进行的电话号码薄查询(截止)

注册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7日止

4、 商标注册名称:兿萃華

商标注册号:第11772312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14类):贵重金属锭;未加工、未打造的银;贵金属盒;首饰盒;护身符(首饰);手镯(首饰);珍珠(珠宝);戒指(首饰);翡翠;手表(截止)

注册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7日止

5、 商标注册名称:萃華

商标注册号:第11772444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39类):运输;汽车运输;公共汽车运输;停车场服务;空中运输;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信件投递;旅行陪伴;观光旅游;安排游览(截止)

注册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7日止

6、 商标注册名称:萃華

商标注册号:第11772455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45类):侦探公司;社交陪伴;临时照看婴孩;家务服务;晚礼服出租;殡仪;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法律研究;诉讼服务(截止)

注册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27日止

二、深圳萃华新取得的商标注册证书

1、商标注册名称:金彩饰届

商标注册号:第11740094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14类):手表(截止)

注册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1栋1层、2层中、3楼东边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止

2、 商标注册名称:金色童年

商标注册号:第11740024号

核定使用商品(第14类):首饰盒(截止)

注册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1栋1层、2层中、3楼东边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止

3、 商标注册名称:花丝絮语

商标注册号:第117403764号

核定服务商品(第35类):广告;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演员的商业管理;商业企业迁移;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会计;寻找赞助;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截止)

注册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石化工业区1栋1层、2层中、3楼东边

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止

三、深圳萃华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期限证书号专利权人
ZL 2014 3 0122113.X吊坠

(十二生肖套系)

外观设计2014.05.072014.10.08十年2963774深圳萃华
ZL 2014 3 0119824.1戒指

(皇冠)

外观设计2014.05.062014.10.08十年2965163深圳萃华
ZL 2014 3 0121826.4吊坠

(皇冠套系)

外观设计2014.05.072014.10.08十年2965417深圳萃华

以上商标的取得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品牌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三项专利的取得充分发挥主导产品的知识产权优势,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具有一定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创新机制。

截至目前,萃华珠宝共取得商标注册证书30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控股子公司深圳萃华共取得商标注册证书5项、外观设计专利15项。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4-01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周应龙、独立董事王君的书面辞职报告。

周应龙先生因身体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周应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从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王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由于王君先生的辞职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君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周应龙先生、王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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