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46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 名,实到5 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续聘钟振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经钟振强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续聘王连莹先生为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徐波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及高管任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详情,请见于同期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本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钟振强先生,1971年出生,1993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会计专业,1993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并曾于1995年5月至2004年6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于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钟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696股,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连莹先生, 1971年出生,1993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并于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王连莹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4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远地产”)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康城假日公司”)因项目开发之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为此由公司对康城假日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宏远地产以其持有的康城假日公司100%股权作质押担保。

 被担保人: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

 此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金额属公司于6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既定担保额度的范围内,无需再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东莞市康城假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钟振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销售代理及营销策划。

 2、截止201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232,948,749.71 元,负债总额227,145,504.2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27,145,504.23元),净资产5,803,245.48 元,利润总额-1,185,320.10 元,净利润-1,181,929.62 元。此期上述指标已经审计。

 截止2014年11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480,547,934.74元,负债总额474,821,399.6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54,821,399.69元(主要为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净资产5,726,535.05元,利润总额-76,710.43元,净利润-76,710.43元。此期上述指标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项目康城假日尚处于在建阶段,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宏远地产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017年10月22日)后两年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效地帮助公司孙公司补充用于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是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属于违规担保。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保障项目开发建设,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以上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提供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131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4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