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完成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手续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并于2014年12月22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关键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