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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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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股票代码:000661 公告编号:2014-7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8日--2014年12月29日。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12月28日下午3:00至2014年12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五层公司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2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和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中,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占民先生

1.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伟群先生

1.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安吉祥先生

1.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磊先生

1.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刚先生

1.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安平先生(外部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松彬先生

2.2 独立董事候选人毛志宏先生

2.3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辉女士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秀峰先生

3.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乔林先生

以上议案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主要内容刊登在2014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上述1、2、3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告。

4、《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设定为9,000元/人·月(含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设定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50%,即4,500元/人·月(含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拟设定为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25%,即2,250元/人·月(含税)。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实现薪酬分配与公司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有机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该办法及上述其他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真:0431-85675390

联系人:焦敏 刘思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1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4、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661高新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61;

(3)如对不需要进行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子议案①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占民先生1.01
子议案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伟群先生1.02
子议案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安吉祥先生1.03
子议案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磊先生1.04
子议案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刚先生1.05
子议案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安平先生1.06
议案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子议案①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松彬先生2.01
子议案②独立董事候选人毛志宏先生2.02
子议案③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辉女士2.03
议案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子议案①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秀峰先生3.01
子议案②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乔林先生3.02
议案4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4.00
议案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5.00

(4)对于需要进行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所示: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对不需要进行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的表决意见如下所示: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说明: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5)确认投票完成。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股,则其有6,000(1,000股×应选6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6,000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1位候选人1,000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0661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元(议案1中子议案①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做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14年12月28日下午3:00至2014年12月29日下午3:00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在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即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真:0431-8567539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议 案累积投票制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 杨占民 
1.2 周伟群 
1.3 安吉祥 
1.4 金 磊 
1.5 王志刚 
1.6 吴安平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程松彬 
2.2毛志宏 
2.3 张 辉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3.1 李秀峰 
3.2 乔 林 
序号议 案非累积投票制
同意反对弃权
4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需表决议案列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以上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委托人在“累积投票制”栏内填写票数。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2.第4、5项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委托人请在“非累积投票制”栏内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3.如委托人未做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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