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于2014年12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情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股东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以现场召集公司董事金国清、金政辉、金平辉、俞绍斌、李世舵和方君等六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研究,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提议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上述现场讨论的六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上述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不会超过2014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三、内幕信息的管理
控股股东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上述提议后,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尽快披露该提议,尽可能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出具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董事长金国清、董事金政辉、金平辉、俞绍斌、李世舵和方君等六人出具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