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22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安科生物(证券代码:300009)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22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长园集团(证券代码:600525)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限制壹佰万元
(含)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00701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限制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限制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2月23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1,000,000.00 |
| 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701 | 000707 |
该分级基金是否限制(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3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做以下申购金额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下同)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不超过100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申请。
2、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3、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262001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2月25日 |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2月25日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12月25日 |
|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12月25日和12月26日为香港交易所节假日(12月25日为香港圣诞节、12月26日为香港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4年12月29日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网点进行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通联支付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渠道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3日起将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及景顺长城官方微信平台)通联支付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渠道申购费率折扣调整为六折。
一、费率优惠调整内容
自2014年12月23日起,投资者使用通联支付渠道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借记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6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平台:IGWfund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工行直联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3日起,将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及景顺长城官方微信平台)工行直联渠道(网银方式)的申购费率折扣由八折降低至四折。调整后,投资者使用工行直联渠道(网银方式)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平台:IGWfund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自2014年12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购以下指定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1001);
10、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1、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2、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261002);
13、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4、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5、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6、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181);
17、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8、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52);
19、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0、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21、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2、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3、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4、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4年12月23日起,我公司上述基金参与同花顺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各基金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同花顺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销售基金的,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同花顺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同花顺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定期定额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同花顺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同花顺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
工行快捷支付业务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以下“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均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及景顺长城官方微信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23日起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工行快捷支付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已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各项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日后新增募集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自开通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各项业务之日起自动适用,本公司另有公告的除外。
以上适用基金如有变更,以届时本公司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通知为准。
三、业务操作方式
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igwfmc.com)及景顺长城官方微信平台(IGWfund),按照提示开通工行快捷支付方式后,即可办理相关基金业务。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并使用工行快捷支付方式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费率优惠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具体优惠如下:
使用工行快捷支付方式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费率优惠办法进行调整,具体请见届时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网站通知。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开通网上直销工行快捷支付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基金业务的,若相关基金发生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和其他业务,或限制相关业务交易金额,或出现本公司公告的其它情况,亦可能全部或部分适用于本公告项下之各项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平台:IGWfund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260117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1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2月19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40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15,744,311.70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1,574,431.17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2.8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 |
注:《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2月25日 |
除息日 | 2014年12月25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2月26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4年12月25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12月26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12月2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12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14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14年12月24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权益登记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