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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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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兼并重组焦化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通知,美锦集团作为山西省及太原市指定的煤焦联合主体企业,已完成对焦化企业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辉煤气化”)兼并重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隆辉煤气化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4亿元,美锦集团拥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截至目前,隆辉煤气化拥有批准的焦炭产能90万吨/年,但另有部分产能仍未完善相关手续。根据《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2】15号)、《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行动方案的通知》(晋焦兼并字【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由美锦集团以其拥有的原煤和焦化产能为基础,兼并隆辉煤气化90万吨焦化产能等相关资产。

 在本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中,美锦集团曾作出如下承诺“在隆辉煤气化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下,积极促成相关政府部门同意由美锦能源直接对隆辉煤气化进行兼并重组;如相关政府部门决定美锦集团直接对隆辉煤气化实施兼并重组,则美锦集团在兼并隆辉煤气化的相关工作、相关资产符合注入条件且美锦集团和/或实际控制人仍同时控制上市公司和隆辉煤气化的焦化资产时,将按照我国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合理、公允的条件将上述焦化资产注入美锦能源”,鉴于目前隆辉煤气化因部分产能手续不全仍无法注入上市公司,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出具的文件,应由美锦集团作为兼并重组主体,此外如未能在2014年底前完成兼并重组工作则隆辉煤气化将面临关停的后果,因此美锦集团于近期完成了对隆辉煤气化的收购工作。

 就前述事宜,美锦集团在此前已出具的相关承诺之基础上进一步承诺如下:

 美锦集团将立即启动各项准备工作,以便促成隆辉煤气化尽快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同时,在该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前的过渡期间,美锦集团将隆辉煤气化的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委托给本公司进行管理并另行签署《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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